芷江融媒讯 202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民生保障和法治建设四大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现对2025年度3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12月2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依据省治超平台推送一超四罚的违法货运车辆线索:车牌号为湘NB***2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5次,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吊销湘NB****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案例二:12月16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曹某驾驶牌号为湘NO***5三一牌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湘NO***5所属的***货物运输部处以3000元罚款。

案例三:12月29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罗旧高速路口路段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周某驾驶牌号为贵CH***7大型普通客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车辆所属的贵州省**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责编:唐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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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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